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有庠獎助學金實施細則
(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97.09.11第97-01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獎勵優秀同學就讀本系,依本校『元智大學有庠獎助學金設置辦法』、『元智大學有庠獎助學金審查細則』、「元智大學資訊學院有庠獎助學金實施細則」規定,訂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大學部(符合相關規定者,不得重複申請):
(一)凡符合「元智大學有庠獎助學金設置辦法」第三條之第一、二款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è表單下載
(二)凡參加考試分發制進入本系,依其指定科考(原始總分)成績排名,在第一類組及第二類組各錄取一名,得提出申請,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核發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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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參加甄選入學制進入本系,依錄取名次,在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兩類中各錄取一名,得提出申請,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核發獎金。è表單下載
(四)自二年級起,依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名列該年級各班前三名,且學業成績無不及格科目者,得提出申請,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核發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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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碩士班(符合相關規定者,不得重複申請):
(一)凡符合「元智大學有庠獎助學金設置辦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è表單下載
(二)凡參加甄試考試進入本系之正取生(不含國際雙聯學位),依錄取排名,核予一名,得提出申請,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核發獎金。è表單下載
(三)凡參加招生考試進入本系之正取生(不含國際雙聯學位),且該組報考人數須占總報考人數5%以上,則該組依其錄取排名,核予一名,得提出申請,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核發獎金。è表單下載
(四)為鼓勵國際雙聯學位學生出國修習學分課程,本系另向校方申請經費補助,學生請於出國前(限97.09∼98.06),向本系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博士班:
凡符合「元智大學有庠獎助學金設置辦法」第四、五條規定,及「元智大學資訊學院有庠獎助學金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一款第三款者,依其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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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延畢生及在職專班生不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申請方式
凡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於規定期限內向系上提出申請,申請及發放方式依『元智大學資訊學院有庠獎助學金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辦理。
第四條 上列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則提系務會議討論決定。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資訊學院院務會議核備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