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論文研究計畫申請時程為每學年上學期九月底前,下學期三月底前。
請於期限前繳交經指導教授簽署過之審定書。
第八條 本系研究生所提之碩士論文研究計畫經該生碩士論文指導教授審查通過後,即可依規定程序申請論文口試。研究生上學期須於九月底前,下學期須於三月底前通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審查,該研究生即可在當學期提出論文口試之申請。通過碩士論文計畫審查二個月以上之碩士候選人,始得進行碩士論文口試。
因此,114年9月底前通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的同學,即可提1141學期的論文口試申請。115年3月底前通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的同學,即可提1142學期的論文口試申請。
→同學也可以1141通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1142再申請論文口試
以114學年度為例:
A生於114/9/30通過碩士論文計畫審查,那學生就可以在114/10/31前完成線上論文口試申請,並在114/12/31(含)後擇一日進行論文口試。
B生於115/3/31通過碩士論文計畫審查,那學生就可以在115/4/20前完成線上論文口試申請,並在115/6/20(含)後擇一日進行論文口試。